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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工伤保险新规:职工退休后确诊职业病也能享受工伤待遇

来源:郑州日报 编辑:admin 时间:2012-12-25 09:34:58.0 点击数:348257
    今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退休时用人单位不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职工退休后被确诊职业病的,单位要给予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昨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公布,从细节维护职工权益。

    退休后确诊职业病是否算工伤?

    新规明确,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办理退休手续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退休后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由原用人单位支付。

    “职工退休后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在法定申请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被认定为工伤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享受除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人员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发,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领取月份进行平均。

    所需费用,职工退休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退休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原用人单位支付。

    见义勇为致残咋落实相应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视同工伤。对见义勇为致残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凡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落实相应待遇;不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评定伤残等级并落实相应待遇。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谁埋单?

    《意见》明确,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事故发生时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包括用人单位已参保但未为该农民工参保)的,在用人单位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