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郑州市北四环通信管道新建工程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 | 招标范围 | 工期 |
1 | 监理标段 | 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 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监理业绩(通信管道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证明;
3.5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或互持股份经济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6日至2015年6月2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路姚寨路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时各投标人须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原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网站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招 标 人: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07辅道交叉口向南700米路东郑州汽车站院内东5楼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371-86558115
代理公司: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王先生
电 话:0371-55365976
传 真:0371-55153019
电子邮箱:henglehn@163.com
2015年6月16日